第二章 李春莲_地狱的13张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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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李春莲

  听到洪鑫的这句话后,众人知道事情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连忙屏住呼吸仔细听洪队长的解释。

  洪鑫在解释之前做了个深呼吸,先稳定下自己的情绪后,才开口道:“你们大家都看到了,李春莲李大姐是一位左腿先天不便的残疾人,慢说是跑了,走道时都是一瘸一拐的。

  在加上她的个头比我还要矮,穿上鞋后顶多1米5(大约比洪鑫矮8―10厘米),那么她是如何逃过两次敌人追击的呢?”

  这时,宋瑜恍然间预感到了洪鑫接下来想要说的是什么。

  “你们还记得当初李春莲说自己被卫先生救了『性』命,而卫先生却遭到不测。可是大家仔细想想以卫先生平时的人品来看,他会在关键的时刻就刚认识不久的新人吗?

  当然,我不是在说卫先生的坏话,只是就事论事。

  其次,以卫先生不到40岁的年纪来分析,他能比身材矮小、腿脚残疾的李春莲跑得还慢么?莫非卫先生真是与对方(休息区的工作人员)有杀父之仇不成?

  所以我推断,李春莲是用在地狱空间幻化的折叠刀,遇到危险时先一步捅伤卫先生,拿卫先生当做自己的替死鬼从而逃此一劫!”

  “可是,我记得李大姐不是说她并没有在地狱房间幻化小刀吗,难道你搜她的身了么?”宋瑜为了证明李春莲的清白,还在为她辩驳。

  洪鑫的面容上开始浮现一抹冷笑:“呵,这就要说到我们在树林里遇险的那次了。当时众人遇险被分散后,我和李春莲以及另外一名新人李倩躲在一起。

  然而没过过久,我们就被那个持有镰刀的壮汉盯上了,就是后来把刘根割伤的那个人。

  我当时还好心让李倩带着李春莲逃跑,自己做诱饵引开敌人的注意力……

  但就在李春莲她们离开后,我却在他们离开的地上发现一件东西……看来你们应该也猜到了,那件东西就是几乎你们每个人都有的――幻化的折叠刀!

  这把折叠刀可以肯定不是我掉的,更加不是李倩掉的,因为那时李倩在带着李春莲逃跑时,手里还拿着小刀了。”

  此刻的宋瑜脸『色』已经铁青,想要再替李春莲辩解,但又找不出任何话语。

  没错,洪鑫分析的十分接近。

  李春莲当时和卫任民在修理厂附近等到宋瑜和苏宇凡4人归来时,被休息区的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袭击。在卫任民和自己同时惶恐不安的情况下,就在敌人出现在眼前时,她先一步用刀子给了卫任民腰部一刀,然后自己跑掉。卫任民的结果可想而知……

  之后在休息区后身树林里的那场战斗中,李春莲用同样的方法对付了李倩。那时她口袋中的小刀虽然遗失了,但在她发现到后,便马上捡起一块石头谎称防身,趁李倩不注意的时候,朝她的后脑砸了过去。

  而且一开始巴士在高速公路上坏掉时,李春莲也料到了玛斯克休息区肯定会有危险,于是不了解地狱任务情况的他,便借着自己的腿部残疾,说怕连累众人想要留着巴士车里等其他人完成任务,她想耍这种小心眼。

  这也就是后来为什么洪鑫和苏宇凡下到地下储藏室时要把李春莲和魏小川喊上。

  叫李春莲是怕宋瑜他们也被她算计迫害了;而连带喊上魏小川,洪鑫也是担心他会成为第二个李春莲,毕竟在刚进入到地狱空间的时候,苏宇凡不知使用什么手段‘欺负’了他,怕他怀恨在心。

  洪鑫继续解释道:“那时我才意识到,大家都幻化了折叠刀,李春莲没理由不那样做。我太相信她当时的话了,知人知面不知心……

  最后我在看到贾大师用『药』粉控制的铁链男子,与钢叉男子同归于尽后,脑海里瞬间把所有事串连在一起。

  既然李春莲是个满嘴谎话的人,那她当时说袭击她和卫先生是个带小丑面具的大汉,那张小丑面具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她为了让咱们相信,才编出的这套谎言。而且在原来世界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李春莲,也只能说那是张小丑面具。

  打个比方,假如换作宋瑜或苏宇凡的话,他们会说那是一张就像是欧美电影里,专门虐杀主角之人所带的恐怖面具。

  我们大家在后来一次都没有找到或见过那帮人带着面具,所以结合当时对马修斯的怀疑,我断定真正的面具一定隐藏在他的身上!”

  洪鑫没有看到那些以虐杀为题材的欧美恐怖电影,所以她也无法形容影片里那些带面具家伙的样子。比如黑『色』星期五、夜魔、德州电锯杀人狂、钢铁侠(这个就算了)等。

  “所以洪鑫在告诉我这个事情之后,我们俩商议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让李春莲也尝尝同样的滋味!

  那个臭傻・『逼』,还亏老子心里决定要在任务里多照顾照顾她!

  牺牲那个垃圾,让大家都能完成任务,活着回到空间,也算是让她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过……”苏宇凡此时咬牙切齿地『插』话道。

  在他执行的第一次地狱任务,在新世纪大酒店里就是遭到了徐建业的偷袭;最后若不是宋瑜用驱鬼符及时相救,自己的下场也会和卫任民一样。

  还有在上次的任务中,曹卿率人在丰浓川桥下伏击他也是。因此他比在场的所有人还要痛恨这种行为。

  哪怕到最后李春莲活着回归了,以苏宇凡的脾气秉『性』,也要亲手了结李春莲这种人。

  洪鑫牺牲掉李春莲是从团队和个人角度角度出发,而苏宇凡完全是个人打心底里万分憎恨这类人,面对鬼物就够闹心的了,还要时刻提防自己人。

  最终洪鑫也是无奈道:“唉……谁让李春莲的外表太给咱们假象了,让大家第一时间对她产生同情心和信任感。这也给我们大家敲响了警钟,再有新人来的话,一定要多多提防下。我们不欺负新人,但也绝对不能容忍一些别有用心的家伙破坏团队的利益!

  话说此次任务中,死的最可惜的就是刘凯了……”

  身为4号地狱空间的队长,洪鑫一直对刘凯的死感到惋惜。刘凯可以说是继苏宇凡后,又一名可以直接看出潜力的新人。虽然不属于她和宋瑜这类头脑分析型;但假以时日再遇到休息区这类任务时,刘凯一定能成为苏宇凡那类冲锋陷阵的优秀人才。

  不是那个令人恶心、呕吐的李春莲可比的。

  李春莲由于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天生就是左腿残疾。

  腿部残疾的她,上小学的时间也比其他人晚两年。

  等她后来在县城上了小学,在学校时整日里没少受同学、尤其是男生的欺负。不是下课后从背后推她一把,就是上课时用铅笔扔她,再就是趁她上厕所不在座位的工夫,把书包里的书扔地上或是往里面倒水。

  经常能看到李春莲往办公室里跑,去找老师告状。久而久之一次次地,老师也厌烦了,不在理会她的事情。外加上李春莲的学习成绩极为一般,甚至说是可以扯班级的后腿。老师都想把她赶走,让李春莲转班或是转校。

  之后好不容易上了初中时,情况略有好转;但学习成绩死活提不上去,初中老师仍是不待见她。

  初中和高中的老师特别看重学生的成绩,这可是和年终考核有直接的关系;与老师们的工资、晋升职称挂钩。

  以至于李春莲18岁初中毕业后就在县城里打工。可是她所在的县城就这么屁大点地方。哪里会收留年纪又不大,腿脚还有残疾的女孩工作。

  于是她便打算去往大城市碰碰运气,然后就辗转来到那些二线城市打工。也找到了一家愿意收留她的饭馆,负责厨房的工作。

  城市里的工作远比县城里的多。

  有的地方看他们可怜愿意收一些留残疾人,当然,也有更多的地方把他们拒之门外。

  由于李春莲从小受欺负,导致后来长大成人时『性』格发生了扭曲。

  自打她过了28岁之后,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工作超过3个月。她不是被老板挤走就是被同事挤走。

  因为那些工作单位的人,刚一上来看李春莲比较可怜,方方面面都尽可能地照顾她。

  但时间长了就发现李春莲就像是耍大牌似的指挥别人这个,指挥别人那个。仿佛是想把从童年时所受的欺辱从别人身上找回来。

  久而久之,从『性』格到心里都发生了极度的扭曲,甚至可以说她是个女变态。

  当服务员时,老是借着腿脚有残疾的理由,不干活还指挥别人;如果别人指出她这点,她就回答你们在招我来时,就知道我是个残疾人,无法干太多活。

  干销售工作时,她是卖服装的导购。别人都是站着,店长允许她坐着。而后她本人又嫌坐着揽不到顾客,影响她的提成。她便开始学会抢单,不管是哪个同事正在为顾客介绍,她都能给抢走。

  以至于到了最后,就算是顾客比较多的时候,其她的导购顾不过来;她也会草草地给眼前这个顾客介绍完或是带着顾客结账后,立刻一瘸一拐地“跑”到店长那,抢店长的业绩。

  众所周知,大部分服装店的店长即使得到业绩也不算在自己头上,而是放在店里,吃总店的提成。即使是这样,李春莲老是抢自己等人的业绩,她们哪受得了。

  她又从事过美发美甲的工作,这对她来说倒是能挣到不少钱。

  因为不明所以的顾客,第一眼在看到她的外表时,就被她给欺骗了,就如同洪鑫、宋瑜、苏宇凡等人一样。

  顾客看李春莲外表可怜就找她服务,但同事之间都知道她是怎样的德行。所以她不管在哪里都干不长。

  后来无论她在哪工作,不出一个月总能把周围的同事都得罪了;不到三个月,一定会被上司和同事一起挤走。

  同事之间本来就是竞争关系,但在谈到李春莲这个这个问题上,他们都出奇地齐心要挤走她,没有一个人站出为她说句好话。

  难怪其他不少的残疾人都结婚了,她都35了还没搞过对象。

  在从小受欺负这方面,宋瑜虽然和李春莲相似,但他可是还一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

  否则宋瑜也早就被后进入的洪鑫和苏宇凡,合伙当作众人的踏脚石,成为第二个李春莲。

  接下来众人在都讨论分析完这次的任务时,最后捎带脚提到了洪鑫获得的帕特里克面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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