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蒜泥香醋黄瓜拌猪头肉_开封府美食探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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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蒜泥香醋黄瓜拌猪头肉

  元培回来时,身后还跟着几个挑着担子的汉子,村长张长寿也来了。

  “老村长执意要来……”他无奈道。

  张长寿年纪虽大,可体格硬朗,走了这段路竟气息不乱。

  他对谢钰行了一礼,“大人啊,忙了一宿,吃了饭再走吧!”

  衙门来了这么些人,不光不进村打扰,甚至连用了几下农具都直接给换了新的,剩下的余钱也能再分个一二百钱,都欢喜疯了。

  村民们欢喜之余,也有些惭愧。如今听说要走,张长寿就做主叫各家各户凑了些饭食粥水上来,好歹尽尽心。

  谢钰本不想打扰,可一来乡亲们盛情难却,想必匆忙间也来不及杀鸡宰羊,耗费不多;二来兄弟们忙了一宿,又没睡,这会儿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空着肚子回去实在为难。

  “也好,那就生受了。”

  张长寿等人果然欢喜,将筐子都挑过来,又有装着清水的大瓦罐和手巾给大家洗手擦脸,准备得很是细致。

  “乡野荒地,没什么好饭食,大人将就些个。”张长寿惭愧道。

  人家可是给了足足十两银子呢!

  谢钰先让马冰去洗了手,自己再洗,见端出来的都是些饽饽、鸡蛋、咸菜和米汤之类,也不嫌弃。

  “这些就很好了。”

  他以前不大清楚寻常百姓过的什么日子,去了东河县之后才知道,饶是那样盛产鸡的地方,也并非家家户户每顿都有鸡肉鸡蛋吃。

  恐怕这些也是乡亲们看在白得钱财的份儿上,临时忍痛煮的。

  之前一直忙活,倒没怎么觉得饿,这会儿看到热气腾腾的早饭,马冰才觉早已前胸贴后背。

  她上前取了个饽饽,先喝一口热汤润喉,然后啊了声。

  “烫着了?”谢钰忙问。

  马冰摇头,啼笑皆非道:“出来一趟就没回去,估计王太医正守着那猪头哭呢!”

  哭倒是不至于,不过棘手肯定是真的。

  王衡厚道,肯定不会自己先吃独食,必然要等他们回去的。可天气炎热,做好的饭菜想保存并不容易,说不得要细细地装在大罐子里,外面裹上薄薄一层硝石,再套一层棉套吊在井里。

  够累人的。

  谢钰顺着一想,也笑了。

  马冰一见他笑,就又想起来刚才擦脸的事儿,面上辣的。

  再一看两人竟又不知不觉凑在一处,越发不自在,想着要不要换个地方。

  可周围都三三两两或站或坐挤满了人,正嘶溜嘶溜吃饭喝汤,顾不上旁的,若她贸然起身,未免太显眼了些……

  而且……马冰忍不住去看谢钰,对方就跟浑身上下长满眼睛似的,她刚一看过去,他就立刻望过来,眼神柔和,“怎么?”

  马冰看他,他就笑。

  是那种很浅很自然的笑,像柔和的春风轻轻掠过湖面时带起的浅浅涟漪。

  他大约知道自己很好看,也非常善加利用,分寸感也拿捏得很好,即便偶尔冒失一下,也不会让人觉得不适。

  所以说人长的好看,真的非常占便宜。

  如果现在是于屠户坐在那里冲她笑,她绝对能抬腿一脚踢翻。

  马冰暗自腹诽,到底是亲生的,多少得了些亲爹的真传在身上。

  见马冰久久不语,谢钰微微挑眉,面上泛起点疑惑。

  “没事。”马冰暗自叹了口气,放弃了换地方的打算。

  罢了,他这样坦荡,倒显得自己忒矫情了些。

  见她重新埋头吃饭,谢钰眼底划过一抹笑意。

  这样就很好了。

  他一直都是个很有耐心的人,慢慢来,不急。

  不过饭食确实很简单,而且也不太好吃。

  饽饽是粗粮的,米汤也很稀,咸菜也是真咸菜,只有盐巴和萝卜缨子。

  马冰也经常腌制各色小咸菜,加许多油和各色大料,酸爽脆辣,非常可口。但这个咸菜却只是咸,真就只是特别咸的菜。

  甚至因为农户不舍得用精盐,每一口都泛着粗盐特有的淡淡苦涩。

  不好吃,但谢钰却一口一口吃得很认真。

  他还决定回去后就入宫告诉舅舅,寻常百姓吃的就是这样的饭食。

  空口吃鸡蛋有点噎人,马冰先吃了蛋清,将蛋黄放在没多少米粒的汤碗里戳碎,然后就得到一碗香喷喷的粥水,仰头喝光。

  对面的谢钰见了,深觉学到了,也照葫芦画瓢,如法炮制,确实顺口许多。

  一行人收拾完毕,带了骨架和二手农具返回开封。

  众人都熬了一宿,十分疲惫,便先各自回房休息,约定两个时辰后碰头。

  果然马冰一进药园,就看到一只团团转的前任太医。

  一看她回来,王衡就跟得了救星似的,“你可回来了!那猪头我给吊井里了,现在拿出来吃么?”

  马冰就笑,“您老先吃也就是了,万一我们三两天不回来,您还真放三两天啊?”

  王衡眨了眨眼,“那不能。”

  也就等今儿一上午了。

  他都打算好了,若大家中午还不回来,他少不得牺牲自我,先将那猪头处置了!

  说罢,两人就都笑起来。

  “得了,不扰你了,”王衡指着她道,“看看熬得,眼里全是血丝,下头都乌青了,赶紧进屋眯一眯,要不要热水烫脚?”

  儿孙不在跟前,他时常看着马冰,就跟看自家孙女似的,难免唠叨几句。

  马冰也觉腿脚酸痛,更难的是身上出了几层汗,又沾染尘土,又脏又臭,果然要了几桶热水,简单洗了澡,脑袋一沾枕头就睡了。

  到底是年轻,底子好,偶然熬几天也不妨事。

  短短一觉醒来,果然神清气爽。

  时候不早,马冰随手挽了头发,用力伸了几个懒腰,听浑身骨骼爆豆子似的响了一遍,这才推门出去。

  结果……满院子人!

  “你们都来干嘛?!”她目瞪口呆。

  看样子大家都洗过澡换了衣裳,一个个人模狗样儿,身上水汽未干,端端正正围坐在石桌边。

  石桌上方是木头架子,上面爬满了茂盛的葡萄藤,几乎将毒辣的日光完全遮住,却不妨碍风吹过,夏日坐在下面非常惬意。

  那口盛着大猪头的锅又出现在墙角,下头炉子里烧着小火,顶着锅子里汤汁咕嘟冒泡。

  “二两起来啦?就等你了!”元培笑嘻嘻道,“来来来,正好大家边吃边说。”

  村民给的早饭里几乎没有一滴油水,对这些二十岁上下的小年轻们而言也就是塞个牙缝,略垫垫。

  这一觉醒来,早就消化干净,满脑子想的都是昨儿来不及吃的大猪头。

  刚交完班的霍平也在,闻言憨憨一笑,“可算是赶上了。”

  马冰:“……”

  瞧瞧这反客为主的样儿!

  不对,说起来,自己才算客居……

  谢钰往旁边让了让,示意马冰坐过来。

  统共只有这一张大桌,如今其他地方都坐满了,马冰也只好往那边去。

  她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好像都默认但凡她和谢钰一并出现,一定会坐在一起……

  怎么回事儿?!

  谢钰倒了杯温水推过来,“睡得还好?”

  马冰回神,“嗯……”

  习武之人手都稳,石桌桌面并不平整,但谢钰这么推过来,那水面竟纹丝不动。

  人太多,挨得有些近,她能清晰地闻到对方身上漫过来的淡淡水汽,和又深了一点的雪后青松味。

  唔,看样子澡豆就是这个味儿……

  等会儿!

  马冰脸上腾一下热起来,你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

  猪头肉早就炖好了,众人迫不及待上手切,弄得乱七八糟。

  马冰实在看不下去,挨个撵了,又指挥着去前头小菜园摘几根新鲜黄瓜过来,洗净后用刀拍成大块,拿调和好的蒜醋汁儿一拌,蔬菜的清香和油脂的荤腥交融,相互成就,肥而不腻,清爽可口。

  谢大人遗憾地看着小厨房早就剥好的蒜瓣,觉得又失去了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

  记得上次马姑娘说过,他还挺有剥蒜的天分的。

  算上小厨房那边拿来的清蒸鱼、白灼虾仁和几样炒时蔬,也是挨挨挤挤一桌子,众人先不说话,埋头吃个半饱,这才有精神过案子。

  张仵作也来了。

  作为最密切接触骨架的人,他率先发言:“死者年纪十八到四十岁,不是读书人,生前也未长期从事文书相关的书画工作,也不是常年做农活或其他重体力劳动的。”

  “何以见得?”元培好奇地问,顺手往嘴里丢了一大块猪拱嘴。

  没想到这个部位这么好吃,又软又糯还有点弹牙,比单纯吃肉有趣多了。

  马冰示意他伸出手来,“皮肉骨,三者都是有关联的,先练皮,再练肉,最后是骨。你看,你常年习武,握刀的右手和射箭常用到的几根手指会明显比普通手指来的粗。常年书写也是这个道理。”

  话音未落,身边的谢钰就默默伸出手来。

  见马冰没动,他甚至又往前递了一下。

  不是要读书人的手么?

  因擦脸一节,马冰现在看着他就有点不自在,但对方的神态太过坦荡,而且如今现场也确实只有他常年书写,只好拿来一用。

  “谢大人常年保养有方,手上并无多少茧子,但因为自小苦练书法,若仔细去看时,右手执笔的几根手指也和左手不太一样。”

  大家仔细去看,果然如此。

  这就是长年累月的习惯,将骨头磨变形了。

  水滴石穿,不过如此。

  “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常年惯用下肢发力,他的双腿腿骨一定会比其他骨骼更粗壮。做农活的人要肩挑手扛,肩背附近的骨骼会更粗壮一些。”

  马冰刚伸手,就发现那盆菜叶蛋花汤竟不知什么时候挪到面前,愣了下,才动手舀。

  是他做的么?

  马冰一边向,一边继续道:“而这个人全身上下的骨骼都非常完好,而且纤细,但是又没有读书人惯有的右手指,所以……”

  元培嚼着猪头肉,果断下了断论,“是个泼皮!”

  众人:“……”

  倒也不一定。

  谢钰示意元培没事别瞎嚷嚷,重新给出更加靠谱的结论,“所以这个人平时一定不做重活儿,不读书,甚至家境也不错,至少还有其他几个劳力养活。”

  众人恍然大悟,然后狠狠松了口气。

  青壮年男子却不事劳作,这样的人不会太多。

  不然照之前那样,只有一个年龄,少说也得排查三两万人,真是一想就头皮发麻。

  在座的除了王衡和张仵作外,都是年轻人,累狠了倒头就睡,但张仵作却睡不着。

  一方面是得了好宝贝兴奋,另一方面也是几十年来习惯了日落而息,大白天的睡不着。

  于是在大家都补觉的两个时辰里,他一直在搂着那副骨架观摩,自然又有了新发现。

  全身上下只剩一副骷髅架子,看来看去最大的特征却落在牙齿上。

  “他的牙齿磨损不太严重,一来是正值青壮年,用的不久,二来也说明伙食不错,至少没有长期吃粗粮,和其他很难以咀嚼的食物。”

  说完,张仵作又补充了一句,“这一点也正符合了之前他家境不错的推测。”

  普通百姓靠天吃饭,没法顿顿精细,许多时候不得不依靠难以下咽的粗粮,甚至野菜果腹,其中不乏麬糠。

  年岁一多,牙齿磨损就很严重。

  但这名死者牙齿不仅非常完好,甚至还可以勉强夸一句干净,这就说明他生前极有可能有定时清洁牙齿的习惯。

  时下清洁牙齿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树枝一端咬烂,变成小刷子样,用来清理牙缝和牙面。若讲究的,还会去药房买点配置好的牙粉。

  若经济再宽裕的,还有专门的毛刷。

  死者具体是用那一种方法清理牙齿,大家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却很肯定:

  他的家境,至少他本人的生活条件一定不错。

  因为若是一个家庭穷得连饭都要吃不起,自然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去保养牙齿。

  所以现在的线索就是:

  死者十八到四十岁之间,除后脑致命伤外,没有明显严重的外伤,生前并未从事重体力劳动和书写工作。

  家境不错,或者家境不好,却酷爱享乐。

  牙口很好,下齿左侧三颗牙齿外突,但并不明显。

  另外,有歪着坐的习惯。

  因为张仵作还发现,死者下半身的骨骼略有些歪,尤其是原本该是屁股的位置,右侧骨头明显比左侧更厚更扁更宽一点。

  这就说明,死者生前非常喜欢歪着坐。

  还有可能跷二郎腿。

  这样一来,排查范围就缩减很多,但是目标仍然非常宽泛。

  现在大家就在想“歪着坐”。

  什么人会喜欢用那种姿势坐?

  如果一个人因为某种动作导致骨骼都发生变形,那么这个动作在他生前一定非常频繁地进行,频繁到相熟的人一说就会知道。

  而如果能够推断出这个动作,就极有可能带出死者生前的习惯,然后是他经常出入的场所,甚至是真实身份。

  张仵作这么一说,大家就下意识去模仿,于是就见一群人以石桌为中心,齐齐向后歪倒。

  王衡:“……”

  张仵作:“……”

  元培背后就是葡萄架子,别人得绷着防止掉下去,他却不用。

  他大大方方靠在葡萄架上,感受了一会儿,笑嘻嘻道:“别说,还挺舒坦。”

  就是没个正形。

  可见死者的身份不入流,因为但凡有点身份的人都不可能总这么坐着。

  张仵作斜眼瞅着他们,凉飕飕道:“挺舒坦是吧?那就歪着吧,等过阵子骨头也跟着歪就更舒坦了。”

  众人:“……”

  于是大家又都默默地坐直了。

  不能歪不能歪,没见那骨头都歪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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